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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亲戚朋友告诉你,他有特殊的赚钱门道,只要将钱投资给他,就能轻松获利,稳赚不赔。你会不会相信呢?最近,兴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罗某威就通过虚构投资的方式,骗了亲友两百多万元!
2021年2月,被告人罗某威因无法偿清信用卡、网贷等贷款,又恰巧在网上看到有人通过倒卖手机、酒水等“大热商品”赚取差价的事例,便萌生出了一个歪念头——虚构自己能以较低价格在网上抢购到手机、茅台酒、金条等紧俏商品,然后有渠道以高出原价格7%-15%的价格卖出去,骗取亲朋好友钟某冬、张某香、吴某兰、陈某波等10人参与投资。
为了让亲友相信自己确实能在网上低价抢购到紧俏商品,被告人罗某威把自己在网上以市场价格购买的华为折叠屏手机、假金条等物品拿给被害人看,并谎称是自己在网上低价买来的。被害人很快便信以为真,将投资款转账到被告人罗某威名下账户内。虽然收下了“投资款”,可罗某威从未帮忙抢购过所谓的“大热商品”。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罗某威将收到的部分投资款按约定时间、利润返还给被害人,致使被害人一步步加大投资金额。至2022年11月22日,被告人罗某威先后骗得被害人10人的投资共计人民币498万余元,扣除作为利润返还给被害人的外,被告人罗某威共骗得2334655元。
拆东墙补西墙,这样拙劣的骗局终有一天要被拆穿。直到2022年11月,被告人罗某威无法继续用诈骗资金返利给被害人,部分被害人发现被骗,到公安机关报案。
那么被告人罗某威骗得的钱财都去哪了呢?在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罗某威除了将诈骗款用于返还承诺付给被害人的利润外,其余钱款均被挥霍一空。其中,最典型的是罗某威以租借的方式在深圳一家租车店租用了一辆保时捷,押金10万,租金52000元,车牌2万元,一共租了3年。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公诉人提醒告诫被告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身试法将会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希望被告人能充分吸取教训,务必好好悔过。
本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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