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头萧氏六世祖祠燕及堂修缮工作已全面展开,力争在2024年年底竣工,工程浩大,质量要求高,总投资(含拆迁补偿和建安置房、重光庆典、建祠堂前大门坪等开支)约需260万元。为了鼓励宗亲们踊跃捐款, 本筹委会特制定捐款细则如下:
一、荣誉会长,每人捐款10万元以上,会长捐款20万元以上,执行会长捐款10万元以上。副会长捐3万元以上。在家协助做具体工作的副会长可适当降至捐款1万元以上。理事、监事捐5千元以上,确有困难者可自愿捐多少。担任顾问者的捐款多少,完全自愿。
二、对捐款较多者给予特别表彰,特别表彰以介绍其个人简介刻于碑上的方式体现。凡是捐款10万元以上者自己提供300字以内的内容,捐6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者,每人自己提供200字以内的内容,捐5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者150字以内的内容,捐3万元以上不足5万元者1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辈分、父母和祖父母姓名、原居住祖屋名称、本人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名称、职务、荣誉称号、何时入伍、立功情况、为本村本族公益贡献情况、家族光荣历史或为本村本族作出重大贡献的事迹、其他本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内容。以上内容可个人决定写或不写。特别重要的内容超过本条例规定字数的,提前送本筹委会审核同意后,可以增加字数。
三、捐款金额总数达到3万以上者受特别表彰的金额总数是指除了本人捐款以外,也包含其发动的亲戚朋友或单位的捐款,其发动在本村亲戚和外嫁女的捐款不包括在内。公布捐款芳名时,其发动的国外和本村以外的亲戚以及自己的朋友或发动某单位的捐款,按实际捐款人姓名或捐款单位名称公布并刻碑。捐款单位捐5万元以上不足10万元,可以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给予同时简介,字数在250字以内。捐1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以对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给予同时简介,字数在500字以内。
四、捐款总的原则是自愿为主,在自愿的前提下建议:本村萧氏以家庭总人口计算,按每个家庭男丁1人捐款1000元,18岁以上已成年女儿不论是否出嫁1人捐500元。家庭人口的计算不论户口是否在本村,凡是本村开基祖乐园公裔孙男丁以个人名字捐1000元以上、外嫁女以个人名字捐500元以上才可以刻上捐款芳名碑。以某某名字合家上捐款芳名碑的,需按其合家总人口数应捐款捐够。确实有困难的家庭,可以自愿捐多少。
五、捐款分一次性捐款和先认捐然后分期付清两种。同时欢迎追加捐款。捐款无论几次付清,都必须在捐款截止期之前付清,以便统一制作捐款芳名碑,永久纪念。
六、捐款截止日期暂不确定。
七、本条例解释权为本筹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