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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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等社交软件,为我们的日常交流和工作等提供了便利。而这些账号每个人都可以免费注册,但却有人偏偏要花钱购买微信号,因此衍生出了一批靠注册贩卖微信号牟利的黑色产业,结果因此坐上了大埔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
记者从大埔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了解到,坐在被告席上的钟某从2021年3月至10月间,在明知买卖微信账号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他仍选择“铤而走险”,先后向多人购买微信号进行贩卖。 【公诉人:钟某向邓某裕(已判刑)、蒋某(另案处理)等人购买微信号后,出售给微信号D8****8(昵称“茶楼”)、微信号bx7****8(昵称“北海盗”)共计收款人民币947016.76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11月16日,被告人钟某就被大埔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来源:无线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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