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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目标要求,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规范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26日止。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到:[email protected]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邮编:514299 联系电话:07535556611) 特此公告 附件:《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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