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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专杀工具 by 李俊 于 仙桃第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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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4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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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作者的话:

各位网友:
    你们好!我是熊猫烧香的第一版作者.
    我真的没有想到熊猫烧香在短短的两个月竟然疯狂感染到这个地步,真的是我的不对,或许
真的是我低估了网络的力量,它的散播速度是我想不到的!对于所有中毒的网友,企业来说,可能
是一个很大的打击,我对此表示深深的歉意!很对不起!
    我要解释一些事情,有人说熊猫烧香更改熊猫的图标是我在诋毁大熊猫!这里我要解释下,这
是绝对没有的事情,完全是出于这个图片比较让我个人喜欢,才会用的!
    还有关于变种,我写这个的初衷也是这个,纯粹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出了这么多变种,我是
根本想不到的,这个责任也不全是在我的!还有人说熊猫病毒写出来是商业目的!这个完全是无稽
之谈.我在这里承诺,本人是绝对没有更新过任何变种!
    关于中毒后的一些错误,有人中毒后会有蓝屏,无声,卡死,文件丢失这些现象!蓝屏和死机的
原因很多可能,熊猫的主程序是不会造成电脑死机或蓝屏的,更不会把别人里面的文件弄丢失!
    还有人说我是个心理变态,我在前面已经说了,感染的速度,变种的数量是我所料想不到的.
还有,我写这个病毒的初衷完全是为了编程研究.对于这个评论,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
    最后就是关于我的身份,大家不要再猜测我是谁了,15岁的武汉男生也好,是个女的也好,某
公司老总也好,杀毒厂商也好,光是新闻的评论,网友的臭骂已经让我后悔之极了!希望熊猫病毒
不要再成为炒作的娱乐新闻,不要再出任何关于熊猫新闻和评论!希望安全软件公司,不要吹嘘,
相互诋毁,相互炒作,尽力做出让人们信赖的好安全软件!谢谢大家!
    这是我写的一个专杀程序,肯定是比不上专业级的杀毒软件了,但是我想这是我最后能给大
家做的事情了.
    熊猫走了,是结束吗?不是的,网络永远没有安全的时候,或许在不久,会有很多更厉害的病毒
出来!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大家,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并不是你应该注意的,而是你必须懂得和去做
的一些事情!
    再一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时我发出这个专杀,愿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熊猫烧香的作者
                                             2007年2月9日于仙桃市第一看守所

qnft_worm_nimaya_xt11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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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2-14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2月12日,湖北省公安厅对外宣布:“熊猫烧香”始作俑者李俊已被抓获归案,这起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督办的全国首例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大案顺利告破.从炫耀技术的病毒作者,到扬名圈内的盗号高手,再到席卷全国的熊猫教父,武汉男孩李俊经历了一条灰色的人生轨迹.

           
李俊没想到“熊猫烧香”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
  这个令网络界色变的人物,“熊猫烧香”的制作者,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病毒没什么大不了”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岁,西南民族大学音乐教育专业毕业。
  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尔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学都中过的“熊猫烧香”。李俊听说后却一改以往的内向和谦卑,不屑一故地笑了:这 病毒没什么大不了。
  当时李明并没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猫烧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诉记者,一谈到电脑,李俊骨子里始终有着那么一种傲气。李明上小学时,他会带着他打游戏机,却时常不把游戏币分给他,原因是“技术太差,还不如看着我打”。
  当时的李俊是闻名一方的游戏高手,经常一个游戏币在游戏室里泡一下午。因为花不了多少钱,父母并没有过多过问。
  读技校时学会上网
  李明告诉记者,李俊在上学时候,数学和英语非常优秀,尽管如此,李俊还是没能考上高中,而是进了水泥厂里自办的一所技校,现已改名为“娲石职业技术学校”。
  问及李俊,在此工作20多年的老校工吴爹爹无论如何也记不起这样一个叫李俊的孩子——不打架,学校成绩一般,家境一般,不谈女朋友,他实在太普通了。
  但就是在这所学校里,李俊学会了上网,也从此走进了他的“病毒人生”。自从学会上网以后,李俊就天天泡在网吧里,玩游戏,聊QQ,就像当年所有的网虫一样。此时,李俊已经去上了职高,很少和弟弟在一起。
  当记者告诉李明,李俊这几年玩电脑挣的钱可买一座 别墅时,李明先是表示不信,然后喃喃着说,哥哥从没有给过他零花钱,“有点小气”。李俊于2000年到武汉一家电脑城打工后,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给家人钱花。有人对李俊说,李明是他弟弟,他应该给李明点零花钱。李俊总是很严肃地解释,“钱要靠自己挣!挣不到钱的人,是无能的人。”
  小时喜爱摆弄机械

     李俊父母回忆,“小俊很内向,但爱动脑动手,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小时候的李俊沉默寡言,常常整天趴在地上观看小虫小草,“目不转睛,一看就是半天,还要提很多稀奇古怪的问题”。
  4到5岁时,李俊爱上了玩积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机械。其父亲比划着说,那时候,李俊将家中的收音机、闹钟、手电筒等凡是能拆开的物品,拆成一个个零部件,歪着脑袋观察每个零部件后,然后将零部件重新组装起来,恢复原样。如果闹钟再次走动或收音机能发出声音时,李俊往往会拍手大笑,庆祝半天。
  当时,父母认为李俊是当科学家的料。李俊上小学时,就会摆弄电器,家中电器的保险丝烧了,电灯不亮了,电风扇不转了,不用请人修,李俊就能搞定。
  搜出的书装了一车
  与李俊接触过的众多电脑爱好者均说:“李俊爱好电脑到了痴迷的地步!其玩电脑的技术属大师级水平!”
  李明也表示,哥哥很爱学习。李俊租住屋有一台台式电脑,另有一张床。屋子里最多的就是有关电脑的书籍,地上、床上堆着近千本有关电脑编程、计算机英语、网络技术的书,“转个身都难”。
  李明说,李俊被抓后,民警叫来了辆农用车,才拉走这些电脑书。
  李俊的朋友也证实,李俊是自学成才,其电脑方面的技术,大部分是看书自学的,“他常常对着书本摆弄电脑几小时,不知疲倦。”
  李俊涉嫌四宗罪

       针对此案,互联网资深法律专家——湖北中山律师事务所张国振律师称,“熊猫烧香”病毒制作者涉嫌四宗罪,但也可能会有合并判决。
  据介绍,刑法讲究定罪和量刑,定罪是定性,像“熊猫烧香”制作者李俊这种情况即窃取信息,又破坏计算机系统,有可能会定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再加上传播病毒,并窃取财富,又涉及了“盗窃罪”;并且,“熊猫烧香”病毒在窃取用户游戏账号或者QQ号后会导致原使用者无法使用,可能会涉及“侵犯通讯自由罪”。
  至于“熊猫烧香”作者李俊究竟会判什么罪,张国振认为,刑法讲究“重罪吸收轻罪,结果吸收目的”的原则,也就是说可能会有合并,要看哪种罪的危害最大,可能就会判哪种。
发表于 2007-2-1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手机版
佩服这样的高手!
发表于 2007-2-1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代电脑高手怎么就落的如此下场。哥们。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哎,悲哀,中国的悲哀,历史的悲哀!!!
发表于 2007-2-15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根据新闻的说法whboy把木马卖给120多人,但是目前只抓了8人肯定还有生成机和源程序泄露在外.


还有110多个人在中间.期间那么多的变种是怎么来的?作者写出的专杀对期间出现的变种能完全有效吗?
(这绝对是个疑问!!!)


whboy提供的专杀只能检测由他本人发布的熊猫,并不是一个可靠的专杀,对于熊猫烧香专杀,还是应该以杀毒软件厂商公布的专杀为准.




:lol

[ 本帖最后由 恭喜发财① 于 2007-2-15 16:44 编辑 ]
发表于 2007-2-15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恭喜发财① 于 2007-2-15 16:23 发表
根据新闻的说法whboy把木马卖给120多人,但是目前只抓了8人肯定还有生成机和源程序泄露在外.


还有110多个人在中间.期间那么多的变种是怎么来的?作者写出的专杀对期间出现的变种能完全有效吗?
(这绝对是 ...




版本不同,但核心一样,都没变过。都是居于EXE,GHO等文件的损坏。
发表于 2007-2-15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情缘鸟 于 2007-2-15 18:48 发表




版本不同,但核心一样,都没变过。都是居于EXE,GHO等文件的损坏。






:lol 恐怕whboy本人也说不清楚.   等着瞧.  希望熊猫从此消失.
发表于 2007-2-16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恭喜发财① 于 2007-2-15 19:07 发表






:lol 恐怕whboy本人也说不清楚.   等着瞧.  希望熊猫从此消失.



病毒是杀不完的。想想看。连冲击波N年前的病毒。到现在还有人中。很简单的例子。
发表于 2007-2-16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自己小心为好.
发表于 2007-2-1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天才
发表于 2007-2-17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从来不怕病毒。
其实想想看。
病毒就是一个软件。只是这个软件不是用来供人娱乐,学习,而是一种用来达到作者的目的而开发出来的。对计算机有什么影响,就要看开发者有什么目的了。。
我从来不怕这些病毒。
发表于 2007-2-18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高手,以前以为他就写病毒,没有想到还写出了杀毒程序,国家应该对他进行教育一下,佩服,佩服!~
发表于 2007-2-1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自己写的病毒当然容易写杀毒软件了.
发表于 2007-2-20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那个掉毛

他妈的我前几天也中过了,中的死机,重装系统游戏装备都被偷了本来那个游戏帐号可以买1000块的.希望能够悔改.
发表于 2007-3-11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好可惜啊,
发表于 2007-3-1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句老实话,就技术而言,熊猫并不是一个高水平的病毒,和CIH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它的泛滥,一是得益于发达的网络,二是作者心狠手辣。
发表于 2007-3-14 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厉害!
发表于 2007-3-18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熊猫 熊猫   你快回来呀 不然IT业的人不知道靠什么吃饭呀   电脑配件的价格太透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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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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