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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使的假日

辩论社团第二个活动(工作加爱情等于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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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利剑 于 2007-5-9 11:19 发表
说自己想说,不要老是百度些东东出来!




难道不可以有所准备吗?

用一些有用的资料不可以吗?

这样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难道你不是正方的吗?


你就这样说自己人就好吗?

你为什么不加如反方呢?

如果我不用百度,谁去用。你会吗?
  
你不辩论,确说我。这样能有用吗?对辩论。
发表于 2007-5-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心系边缘 于 2007-5-9 11:25 发表
我没有说我的生活没有爱情和工作
那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有一小部分就是来水库跟正方的朋友辩论:lol 我相信这与工作和爱情完全无关;P
但也是生活的一小部分.:lol  

你在工作时间用你工作的电脑来跟我们辩论,还说跟工作无关?:loveliness: :loveliness:
发表于 2007-5-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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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心系边缘 于 2007-5-9 11:25 发表
我没有说我的生活没有爱情和工作
那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有一小部分就是来水库跟正方的朋友辩论:lol 我相信这与工作和爱情完全无关;P
但也是生活的一小部分.:lol  



一小部分????:o :o :o 晕了。


难道你很少工作和爱情在生活中???
发表于 2007-5-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利剑 于 2007-5-9 11:25 发表

快点来,反方快要顶不住了,心姨要求休庭:lol

谁说的!
心姨用她的行动表示你们都不是她的对手呢!
你看!我连饭饭都先放一边了,那就证明工作与爱情外,原来论坛也是生活嘛!!

当然,饭饭才更是生活!!
发表于 2007-5-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miao 于 2007-5-9 11:22 发表
就是就是,还有我觉得每次说的内容不要过长,这样我想没人想看的,我就是这样。。。:lol


利剑你别说了
大家别自乱阵脚了。。。



专心辩论!!!
发表于 2007-5-9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草戒指 于 2007-5-9 11:29 发表

谁说的!
心姨用她的行动表示你们都不是她的对手呢!
你看!我连饭饭都先放一边了,那就证明工作与爱情外,原来论坛也是生活嘛!!
当然,饭饭才更是生活!!



那是一小部分。。。
发表于 2007-5-9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gs522 于 2007-5-9 11:30 发表


利剑你别说了
大家别自乱阵脚了。。。


专心辩论!!!

我说的吗?呵呵!
发表于 2007-5-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42 利剑 的帖子

我是在工作时间跟你们辩论,但上论坛真的和我的工作风马牛不相及,我只是利用上班时间偷偷的忙了些别的事情,这真与爱情和工作无关啊,你就不要揭发人家嘛:lol
发表于 2007-5-9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工作加爱情等于生活吗?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工作加爱情不等于生活.未成年人有爱情吗?他们是不是就没有生活呢?!工作、爱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了这些你的生活会更美好,充实些!但工作爱情绝不是生活全部。
发表于 2007-5-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爱情是茶,生活是白开水。加上工作就是最完美的,泡出清香的茶,那是最美好的生活。

所以生活就是工作加爱情,缺少一样都不行!
发表于 2007-5-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利剑 于 2007-5-9 11:19 发表
说自己想说,不要老是百度些东东出来!

上边一句不是你说的吗???那是谁说的?




专心辩论!
发表于 2007-5-9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每个人的生活在不同阶段是不一样的,

昨天你可能是:3+3+3+1=10

今天你可能是:1+1+1+1+1+5=10

明天你可能是:2+2+2+2+2=10

但你能否认 4+6 = 10 不会在你我他之间出现吗?



[ 本帖最后由 miao 于 2007-5-9 11:41 编辑 ]
发表于 2007-5-9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心系边缘 于 2007-5-9 11:25 发表
我没有说我的生活没有爱情和工作
那只是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有一小部分就是来水库跟正方的朋友辩论:lol 我相信这与工作和爱情完全无关;P
但也是生活的一小部分.:lol  




gs522觉得基本上工作和爱情是生活的全部。其他都是小部分。不构成最终的生活概念。
发表于 2007-5-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草戒指 于 2007-5-9 11:23 发表
下课饭饭也顾不上了,就赶来这里,有花花奖吗?哈哈




偶奖励给你好了。。。

虽然你是反方,但这是我个人送的。辛苦你了
发表于 2007-5-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回复 #53 gs522 的帖子

有其他就说明不是全部好不好?没有什么"基本上",反正你们不能说出工作和爱情是生活的全部那就是正方输,生活没有一成不变的程序,每个人活在世间就是为了工作和爱情?未免太强人所难了吧,这样说来那些没有工作的人就不用生活了?那些一辈子得不到爱情的人也不用生活了?不管你用何种方式过日子,生活始终在继续,不会为了你我的任何理由而停止.再说为什么有的人有了工作和爱情还会到外面寻找刺激?因为对他来说那也是一种生活,人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如果真如你们所说生活就等于工作和爱情,那世界就太平了,个个安份守己,不会再有勾心斗角,你争我斗的情况出现,更不会有本辩论主题的出现,正因为有待辩论所以说工作加爱情等于生活是片面性的!
:lol :lol
发表于 2007-5-9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七星桥 于 2007-5-9 11:36 发表
工作加爱情等于生活吗?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工作加爱情不等于生活.未成年人有爱情吗?他们是不是就没有生活呢?!工作、爱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了这些你的生活会更美好,充实些!但工作爱情绝不是生活全部。

:handshake :handshake 同道中人!
发表于 2007-5-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以下内容反方看不见:lol
---------------------------------------

我觉得我们正方不要死咬着 工作=爱情+生活 ,我们只要证明 爱情+工作=生活 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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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miao 于 2007-5-9 12:00 编辑 ]
发表于 2007-5-9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七星桥 于 2007-5-9 11:54 发表
说真的。天使的假日是不是缺乏爱情的滋润呀,怎么昨天讨论爱情今天又是情呀爱呀。



哈哈。;P 有可能哦。。。大家是男的都上啊。。。把握机会啊;P
发表于 2007-5-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七星桥 于 2007-5-9 11:36 发表
工作加爱情等于生活吗?
答案是肯定的,就是工作加爱情不等于生活.未成年人有爱情吗?他们是不是就没有生活呢?!工作、爱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有了这些你的生活会更美好,充实些!但工作爱情绝不是生活全部。
说的好!
稍稍提醒下:请记得用绿色哟!不然天使说无效的.
发表于 2007-5-9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gs522 于 2007-5-9 11:42 发表




gs522觉得基本上工作和爱情是生活的全部。其他都是小部分。不构成最终的生活概念。

草戒指认为生活是由很多个小部分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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