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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大埔一小区开发商重复收费?相关部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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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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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我们小区的开发商在卖房时已收取了所有业主的电梯维修基金,现又通知收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根据规定,住宅专项基金是包含电梯维修的,这样不是重复收费吗?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组织人员对该小区商品房相关收费项目、价格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转发梅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埔住字[2013]44号)文件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包含电梯维修基金。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已要求该开发商整改,我局工作人员亦现场要求该开发商负责人立即停止收取“电梯维修基金”并进行清退。(梅州日报)
发表于 2019-12-18 15: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幸福城都收了3300两年了,如今给查了就退回3300,放支付宝都有利息,没有惩罚性赔偿么
发表于 2019-12-18 1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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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为何不开放地下停车场
发表于 2019-12-17 22: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人罩着的
才敢乱套的
发表于 2019-12-18 0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哪个小区,看看是否我之前买的那个
发表于 2019-12-18 17: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幸个鬼,乱来的。
发表于 2019-12-18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讲倒收钱有谁不开心。
发表于 2019-12-22 0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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