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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在以下地点新增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超速”违法行为。
地点公示告知如下: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9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经过该路段的驾驶员要注意了。来源:民生820
地点公示告知如下:
经过该路段的驾驶员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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