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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关于《大埔县中心城区扩大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河外片区)(草案)》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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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4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立陶宛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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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埔县中心城区扩大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河外片区)(草案)公示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大埔县中心城区扩大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河外片区)》。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现按程序将《大埔县中心城区扩大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河外片区)(草案)》通过网站、现场展板等形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该规划现为草案阶段,最终方案以审批公布成果为准。

    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1日,广大群众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查阅规划内容。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间,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1、现场公示地点:大埔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内环西路1号)、湖寮镇人民政府。

    2、查询网址:https://www.dabu.gov.cn(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dbgtkjghg@163.com。

    4、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张先生),电话/传真:0753-5525066。

    5、信函反馈意见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内环西路1号大埔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收,邮政编码:514299。

    6、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4月12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7、有效反馈意见: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成果资料



大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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