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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梅州这县发布最新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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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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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平远县大柘镇墩背村塘唇、楼下、红一、红二、街上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柘镇杞园村凌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大柘镇墩背村、杞园村(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三、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平远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8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平远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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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远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来源:平远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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