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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印发《市直机关创建“零投诉”机关“无信访”单位活动方案》,对全市156个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方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党建引领启新程 竞标争先立新功”模范机关创建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全面统筹谋划;对投诉受理处置、信访接处反馈和行政事权项目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开展“四排查”“四必谈”,切实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零投诉”“无信访”的创建目标。
方案将建立健全联席互动机制、督导督查机制和评价考核机制。从 2023 年开始,设有办事窗口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设办事窗口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将分为A、B、C 三种类型单位进行考核,列入党建绩效考核,试行三年。
对 A 类单位,有奖有罚,若实现“零投诉”和“无信访”,年度党建绩效总分中奖励10%的分值;年度有效投诉或信访合计3 件以下的,给予通报提醒;合计4-10件,年度党建绩效考核总分扣除 5%的分值;合计11 件以上,年度党建绩效考核总分扣除10%。
对 B 类单位,只罚不奖,出现投诉或信访参照 A 类单位进行处理。
对 C 类单位,将每年度的投诉或信访情况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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