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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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管理与改革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和《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农字〔2020〕49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关于优化细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埔农农函〔2024〕7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优化细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各镇(场)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后形成了《关于优化细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修改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1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到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邮箱: gddbnyjjgg@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85号大埔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邮编: 5142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优化细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修改稿)征求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优化细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修改稿).doc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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