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天使的假日

水库版主紧急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4-1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人是有感情的,有的时候感觉开心,所以微笑,有时候不开心,所以不微笑,甚至要攻击别人,是不是这个样子?我不知道楼主是不是这样,我个人是这样的。而且微笑与不微笑的比例,大概总是一半对一半。在不微笑的时候,给别人微笑,这是怎样的笑容呢?大概是《唐伯虎点秋香》中星爷在桥上的笑容,是不是很好看呢?不好看,因为不是真实的。
人之所以要攻击别人,总是有原因的。攻击是有正确和错误的分别的,是不是呢?你不让别人攻击,怎么知道是攻击得正确还是错误?所以要允许网友攻击别人。
总结一下:和睦相处才是开心的硬道理吗?不是

大汗:
那你攻击我好了,呵呵:
europ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4-12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urop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4-12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手机版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4-12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europan 于 2006-4-12 18:32 发表



面对一个仙人球,它的刺还需要挑吗?

正在看你如何对付这个“仙人球”。:lol:lol
发表于 2006-4-1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发表于 2006-4-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就是大家少说费话!!!!!
europ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4-12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6-4-12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山顶的朋友:因为你人如其名"高不可攀"
我等欲攀无力啊:)
发表于 2006-4-12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来了,我会遵守的!!!!
发表于 2006-4-12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会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如果有做错的可以发短信提示!

至于无理取闹的,漫骂的一律不理!
发表于 2006-4-12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europan 于 2006-4-12 17:24 发表
1,每一个ID在每一个版块每天只可以发五个主题贴.回贴不限制..
如果有必要多发贴..可以发短信与管理员、版主.管理员、版主则要先看看贴子的质量如何?再决定是否让会员多发一些.
=============== ...

领导领导!!!!
发表于 2006-4-1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europan 于 2006-4-12 17:41 发表
现在水库里发贴的虽然多.但是太水的贴也给我们的版主的工作量加大了.也让库民们对此有意见!而且论坛的游客也多,这样会影响论坛的形象。让大家错误的感觉到论坛是个水坛。
==============
比照 ...


主要的问题是水库小,海里就没有水多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06-4-12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原帖由 europan 于 2006-4-12 17:24 发表
1,每一个ID在每一个版块每天只可以发五个主题贴.回贴不限制..
如果有必要多发贴..可以发短信与管理员、版主.管理员、版主则要先看看贴子的质量如何?再决定是否让会员多发一些.
=============== ...


哎呀,你没看明白呀?我都看明白了,就是·#¥%—*这样啊
 楼主| 发表于 2006-4-12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Europan:您好!谢谢您对我的写的主题进行批判!我自认初中文化的我水平低,表达能力也有限.谢谢您的指点!但是想请教一下,假如您是版主,您觉得应该怎么做?我诚心讨教!
还有您的一些异议我明天用电脑上时再回答您! 另外:我的做人宗旨是:不管什么事,如果自己做不到或者做的比别人差的,我一定不会去说别人! 
 
发表于 2006-4-12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另外:我的做人宗旨是:不管什么事,如果自己做不到或者做的比别人差的,我一定不会去说别人! 

发现问题,不一定能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06-4-12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好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4-1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感觉好象老虎问的1+1=? 每个人的见解都不同! 
发表于 2006-4-12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天使说的很对,论坛是一个万花筒,不同的背景,不同的光线,不同的距离,可以看出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东西.
所以:大家对一些不以苟同的问题,还是以友好为原则,攻击只不过是咬人的一种行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大家都是自家人,没有这个必要吧?
europ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4-1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uropan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6-4-12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梅州直聘|手机版|帮助中心|申请删帖|大埔网 ( 粤ICP备17043518号 )

GMT+8, 2024-9-20 00:13 , Processed in 0.074371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