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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讯] 采(运)砂作业工具被扣押涉事车主或当事人,尽快到大埔水务局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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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3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逛了这许久,何不进去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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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各位事主:
  经查,你(单位)所属的采(运)砂作业工具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因涉嫌违法被大埔县水务局扣押。现水行政主管部门敦请涉事车主或当事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扣押决定书》到大埔县水务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视为放弃权利,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依法予以拍卖、变卖后抵缴罚款,对于无牌无证无年审的车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大埔县水务局
2019年11月1日

来源:大埔县人民政府网


发表于 2019-11-1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收保管费吗
发表于 2019-11-13 0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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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建造房子成本又要增加了
发表于 2019-11-13 1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车子值一万,罚款5W的那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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